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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取消资质/建造师/招标/监理等一批证明事项
来源:河南省工程管理咨询联盟/作者:管理员/ 日期:2019-11-29

住建部下发通知,再取消一批证明事项,涉及资质、招标、执业资格证书等事项证明。

这次取消的力度很大:
建企资质核准(新企业无资质的),不再提交“经省级注册管理部门批准的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或变更注册材料”,改为承诺。
建企资质核准,不再提交“申报业绩核查的证明”,改为承诺。
建企资质简单变更,不再提交“企业章程”,改为承诺。
注册证书或执业印章遗失补办,不再提交“公众媒体上刊登的遗失声明的证明”,改为告知许可机关。
申请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和变更注册,不再提交“社保证明”,改为承诺。
招标人自行办理施工招标事宜备案,不再提交“专业技术人员的名单、职称证书或者执业资格证书及其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改为申请人不再提交,向主管部门作出书面承诺。
以下这些都不用再提供了,改为“书面承诺”或“告知”:


原文链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取消部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