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原文
关于《河南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HA A3-31-2019)
计价软件符合性测评通过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标准定额站、工程造价管理处(办)、各有关单位:
为了配合《河南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HAA3-31-2019)的贯彻执行,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省定额站组织有关专家对服务于我省的工程造价计价软件(送测产品),针对送测计价软件应用的标准数据、计价说明、计算规则及相关调整规定等进行了符合性测评工作。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的“广联达云计价平台软件(GCCP V6. 0)”(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业)软件数据应用及规则正确,符合清单规范要求及我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的相关规定,予以符合性测评通过。
测评合格编号: HA A3-31-2020-RJ002
通过符合性测评的轨道交通工程预算软件,需在软件启动界面和输出成果的封面上自动注明“河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软件测评合格编号HA A3-31-2020-RJ002”字样。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