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民法典》的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将《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与《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合并、修改后,于2020年12月29日出台了《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原司法解释均被废止。在2004年司法解释的基础上,现行司法解释增加了“黑白合同”的认定、无效合同下的损失赔偿、索赔期限的效力、实际施工人的代位权、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以及鉴定、反诉与抗辩的处理等规定。
2021年9月,中国建筑学会建筑经济分会副理事长、北京采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高印立先生出版专著《规则与裁判——民法典下建设工程司法解释适用与拓展》。该书立足工程法律的理论和实践,以【条文主旨】和【条文精解】的方式对民法典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的条文进行了详细解读。在【深度研讨】中,对司法解释规定的全面性、妥当性及有关疑难问题进行研究、探讨和拓展。同时,在【实务判例】中列出了与条文相关的真实案例。这些案例均经过作者的精心缩编,既尊重案件事实,又短小精悍,增强了可读性。对于作者有不同观点的判例,还增加了【判例点评】的内容。
该书内容具有多个创新点。如:
🔹未取得海域使用权证的围填海工程的合同效力;
🔹索赔期限的性质及“合理抗辩”的适用情形;
🔹工程合同本诉与反诉的类型化分析;
🔹工程案件中鉴定之举证责任的类型化分析;
🔹多份合同无效情形下交叉履行时的工程款结算;
🔹民法典下实际施工人的代位权;
🔹新司法解释下优先受偿权行使期限起算时间的类型化分析;
🔹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与其他权利的顺位梳理等。
该书写作期间,作者在《北京仲裁》《商事仲裁与调解》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多篇。
作者简介:高印立
高印立,北京采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高级顾问,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中国建筑学会建筑经济分会副理事长,清华大学法律硕士联合导师,北京建筑大学硕士生校外导师。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深圳仲裁国际仲裁院仲裁员,天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石家庄仲裁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仲裁员。《中国大百科全书》土木工程学科土木工程法规分支副主编,《建筑经济》杂志编委,《建设工程法律评论》编委。著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法律实务与解析》(第一版、第二版),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曾任某中央企业常务副总法律顾问和某国有控股公司总裁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