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中有600万元专业工程暂估价,现施工单位已中标。按规定专业工程暂估价部分进行 单独的招投标,由总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共同进行招标。问题:(1)分包单位是直接与总包单位签 订两方合同还是要与建设单位签订三方合同?(2)招标是否还是必须按《招投标法》的规定超过 400万元必须进行公开招投标还是可以采用其它招投标方法?(3)总承包单位结算时是否只能按照 分包单位中标价进行缉算?(4)此专业工程暂估价部分如何体现总承包单位管理费、利润及附加 税?
首先,专业工程暂估价项目分包单位应该直接和总包单位签订合同。专业工程暂估价项目毕竟 也是包含在总包单位的承包范围内的项目,因此总包单位一定是作为合同的一方主体。实践中有些 项目的合同是由建设单位、总包单位以及分包单位三方共同签订的。本案的暂估价项目是由总包单 •二和建设单位共同对外招标的,因此签订合同时应该签订三方合同,由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施工 丑行管理,并对建设单位负责。另外,根据《招标投标法》及《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 暂估价项目达到一定规模标准时是一定需要对外公开招标的,且必须进守相关规定。
关于专业工程暂估价项目的结算,根据《2013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第9.9.4条 哽定:“发包人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给定暂估价的专业工程,依法必须招标的,应当由发承包双方依 *组织招标选择专业分包人,并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的监督,还应符合下列 要求:……3应以专业工程发包中标价为依据取代专业工程暂估价,调整合同价款。”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之间直接按照中标价结算即可,建设单位和总包单位关于专业工程暂估价项目应该如何结算, 即如何根据专业工程发包中标价调整合同价款?
专业工程暂估价项目分包给其他单位后,总包单位必然会对分包的内容进行管理并承担相应风因此总包单位应该收取一定的“总包管理费”。但一般来说,“总包管理费”主要是在发包人平 斤发包时会支付给总包单位的一笔费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按造价形成划分)》中的总 承包服务费就是指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建设单位进行的专业工程发包,对建设单位自行采购的材料、工程设备等进行保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对于专业工程暂估价项目分包后的总包管理费,立法文件中没有明确的相关规定,实践中有以下几种观点:一是 乂主在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时就己经考虑到总承包服务费,并明确专业工程暂估价项目的总包管理 费含在其中,即总承包服务费包含总包管理费,结算时不作调整,这是建设单位与总包单位已经明确约定的情形,也比较不容易产生争议;二是建设单位和总包单位按照中标价加管理费和税金进行结算;三是在专业工程暂估价项目招标过程中就明确总包单位会按照分包合同中标价的一定比例 向分包单位收取一定数额的总包管理费,在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协商总包管理费的情形下,建设单 位和总包单位就可以直接按照专业工程暂估价项目的中标价进行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