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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师与职称“打通”!民企人员申报高级职称,论文可用业绩替代!这些人员可破格申报正高级职称!
来源:江苏省人社厅、湖北/安徽省住建厅、人社部/作者:管理员/ 日期:2021-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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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建造师与职称“打通”

近日,湖北省人社厅、省住建厅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湖北省工程系列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自发行之日起实施。

破格申报正高级、高级、中级职称

一、破格申报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第1条,或第2-7条中的2条:

1、作为主要获奖者(排名前3)获得国家科技奖,或获得省(部)级科技奖(排名前3)一等奖,或2项省(部)级科技奖(排名前 3)二等奖。

2、作为主要获奖者(排名前3)获得国家级优秀设计二等奖、国家级工程质量奖、国家级施工工法,或3项省级工程质量奖;或 1 项省级科技进步二等奖或3项省级优秀设计一等奖。

3、主持2项国家或省重大科研课题,其研究成果具有开拓性,对发展专业基础理论有突出贡献,在完成国家或省的重大科研项目中,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其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

4、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2项与本专业有关的发明专利。

5、 作为第一起草人或审查人完成3项国家标准、国家级工法、行业标准或6项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省部级标准设计、省级工法的编写或审查,并正式发布实施。

6、 作为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3篇本领域学术论文,或独撰(编)出版1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30万字以上)。

7、技术及相关专业管理工作业绩突出,获得国家级先进科技工作者称号。

二、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和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条件,详见下方文件原文(P17-P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