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人才招聘
实际施工中的脚手架变化是否需要重新组价
来源:本站/作者:管理员/ 日期:2021-06-11

问:装饰措施项目招标为满堂脚手架,审计发现实际施工为移动脚手架,要重新组单项里脚手架,重新组价是否合理?

答:《2013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41款规定,工程量清单中以单价计价的项目,即根据合同工程图纸(含设计变更)和相关工程现行国家计量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计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相应综合单价进行价款计算的项目。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中都有单价项目,案例中的脚手架是典型的措施项目,措施项目的变化是否属于变更?

工程变更是指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由发包人提出或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批准的合同工程任何一项工作的增、减、取消或施工工艺、顺序、时间的改变;设计图纸的修改;施工条件的改变;招标工程量清单的错、漏从而引起合同条件的改变或工程量的增减变化。

2013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9.3.2规定,工程变更引起施工方案改变并使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时,承包人提出调整措施项目费的,应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发包人确认,并应详细说明与原方案措施项目相比的变化情况。拟实施的方案经发承包双方确认后执行,并应按照下列规定调整措施项目费:……2、采用单价计算的措施项目费,应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按本规范第9.3.1条的规定确定单价……如果承包人未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给发包人确认,则应视为工程变更不引起措施项目费的调整或承包人放弃调整措施项目费的权利。在《清单计价规范》中,施工工艺的改变也属于变更,所以实际施工中如果将满堂脚手架变更为移动脚手架,应该按照实际变更的工程重新组价。

2013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8.2.1 规定,工程量必须以承包人完成合同工程应予计量的工程量确定。案例中项目招标为满堂脚手架,实际施工为移动脚手架。根据11.2.2款规定,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中的单价项目应依据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计算;发生调整的,应以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综合单价计算,措施项目的单价项目应当按实计量,也就是按照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来计算,所以应该以移动脚手架来计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