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
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建成区新建住宅建筑高度原则不超过26层,容积率不超过2.5。
县级城市住宅原则上以6层为主,6层及以下住宅建筑面积占比应不低于70%,新建住宅最高不超过18层,容积率不超过1.8。
严格限制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新建100米以上的建筑应相对集中布局,并与城市规模和空间尺度相适宜。
此前,住建部等15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的意见》,提出:
限制县城民用建筑高度。
县城民用建筑高度要与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县城新建住宅以6层为主,6层及以下住宅建筑面积占比应不低于70%。鼓励新建多层住宅安装电梯。县城新建住宅最高不超过18层。
对于“限高令”,大家应该并不陌生,住建部发布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于2018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新《标准》规定了一些强制性条文。要求“第3.0.2、4.0.2、4.0.3、4.0.4、4.0.7、4.0.9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而住宅建筑限高80米/26层就是其中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