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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设计及施工图审查相关问题的分析与解读
来源:本站/作者:管理员/ 日期:2021-08-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744号令《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2021年5月12日国务院第135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全文八章共五十一条(全文见附件)。本文就《条例》中与设计及施工图审查相关的问题,从以下几个方面做一些分析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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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加强既有建筑抗震管理  为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保驾护航


明确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达标要求及措施,规范已建成建设工程的抗震鉴定、加固和维护,对既有建筑抗震安全提出了更明确的保障措施。

国家实行建设工程抗震性能鉴定制度,依法应当进行抗震性能鉴定的建设工程,由所有权人委托具有相应技术条件和技术能力的机构进行鉴定。该处的“依法”是指依据防震减灾法规定的重大建设工程;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具有重大历史、科学、艺术价值或者重要纪念意义的建设工程;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内的建设工程。这五类既有建筑的所有权人应当委托相应机构进行抗震鉴定并依据鉴定结论采用有针对性的处理措施。

要求部分重要建筑抗震加固时应采用减隔震技术。位于高烈度设防地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应急指挥中心、应急避难场所、广播电视等已经建成的建筑进行抗震加固时,应当经充分论证后采用隔震减震等技术。近年来的震害表明,采用隔震减震技术的建筑在地震中表现良好。该条款也体现了国家鼓励和支持建设工程抗震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

明确了抗震加固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责任。关于抗震加固设计施工,《条例》规定,抗震加固应当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规定执行,并符合抗震设防强制性标准要求。《条例》同时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设计单位受处罚的,其责任人员也相应受处罚。

《条例》的颁布,将使既有建筑的抗震鉴定和加固有法可依,抗震性能进一步得到提升,促进提高城乡综合防灾能力。

04 加强农村建设工程抗震管理  补齐建设工程抗震管理短板


总体来说,地震对我国村镇地区的破坏还较为严重,如何提高村镇住宅的抗震能力,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严峻问题。《条例》的发布实施,补齐了农村建设工程抗震管理短板,有利于全面提升我国农村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