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一项工程的变更必然引起承发包价格的变化。而如何处理工程变更价款就是工程造价动态控制的任务之一,也是工程价款结算业务中的重要内容之一。
1.办理工程变更价款的要求
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同工程价格的编制和审核基本相同。所不同的是,由于在施工过程中情况发生某些新的变化,所以应该针对工程变化的特点采取相应的办法来处理工程变更价款。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仍应根据原报价方法和合同的约定以及有关规定来办理,但应强调以下几个方面:
1.手续应齐全
2.资料应详实
3.内容应合理
4.办理应及时
二 确定工程变更价款的原则
工程变更发生后,应及时作好工程变更对工程造价增减的调整工作,在合同规定的时间里,先由承包人根据设计变更单洽商记录有关资料提出变更价格,再报发包人或工程师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工程变更价款处理的可能方式有:
1.适用原价格
同类项增加适用原合同价格
2.参照原价格
在中标价、审定的施工图预算或合同中没有与变更工程相同的价格,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情况的价格时,应按中标价格、定额价格或合同中类似项目价格为基础,通过适当修正调整后确定为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协商价格
在工程中标价、审定的施工图预算、定额分项、合同价格中均没有可采用的、也没有类似的单价可用于变更价格时,应由承包人编制一次性使用的变更价格,送发包人或工程师代表批准执行。承包人应以客观、公平、公正的态度,实事求是地确定一次性价格,尽可能取得发包人的理解并为之接受。
4.临时性处理
发包人或工程师代表若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格,在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格后规定的时间内,承包人可提请工程师暂定一个价格进行结算,事后再按约定方式接受解释或进行处理。
5.争议价格的解决
对解释等其它方式有异议,可采用以下方式解决:向协议条款约定的单位或人员要求调解;向有管辖权的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在争议处理过程中,涉及工程价格签订的,由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仲裁委员会或法院指定具有相应资质的咨询代理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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