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印发《浙江省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该规定自2022年8月10日起施行。
重点内容
《规定》第十三条:
消防控制室实行二十四小时双人值班制度;
与消防远程监控系统联网的,可以实行单人值班。
《规定》第十九条:
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当了解与本单位有关的消防规定、标准等知识,经过必要的消防安全培训。
鼓励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特别是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
单位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应当持消防职业资格证上岗,掌握火警处置及启动消防设施设备的程序和方法,确保及时发现并准确处理火灾和故障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