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学员问:土方清单工程量,需要增加放坡和工作面增加的体积吗?
先回答问题,
挖沟槽、基坑、一般土方因工作面和放坡增加的工程量,是否并入各土方工程量中,应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实施。
如果按本省主管部门的规定需将工作面和放坡增加工程量并入各土方工程量时,可按表A.1-3(放坡系数表)、A.1-4(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宽度计算表)、表A.1-5(管沟施工每侧所需工作面宽度计算表)规定计算工作面与放坡。
这个依据来自《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 50584-2013)。
那么问题来了,在河南省。主管部门是否有相关规定呢?
首先,在《河南08定额》的《综合解释》、《综合解释续》中规定:
无论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凡应考虑挖土工作面和放坡的,所增加土方量的费用可以另列措施清单项目计算,也可以并入挖土方的综合单价内,计入何处,均应加以说明。
最后,您所在的省,清单土方量是如何考虑工作面和放坡的增加量的呢?请在评论区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