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学员问,其他材料费是否需要随着材料价格调整而调整?
先回答问题:
其他材料费费为定值,不随材料价格调差而变动!
(具体依据见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文件:豫建标定【2016】40号文。)
《河南16定额》关于其他材料费规定如下:
1.定额专业说明第7条规定:本定额除了以“%”表示的其他材料外,所有消耗量表示的材料,均可按市场价格调整与定额取定价的差异。
2.定额专业说明第12条规定:对于用量少、低值易耗的零星材料,列为其他材料。
那么问题来了!
河南16定额规定的“其他材料”与“零星材料”怎么出现了混合说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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